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中山西区翠虹路28号尚湖轩二期商业楼2-1417房

    联系:曾先生

    手机:

    传真:

    Q Q:1208027283

    邮箱:1208027283@qq.com

    小程序

    中山板芙镇会计报税代理带您领略新加坡的财产税

    2024-02-14 01:40:01 255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财产税课税标的为不动产,包括土地与房屋,系按当年价值的某一比例课征。所谓当年价值是该财产在一年内预期可收受的租金而言,除了所有人自行使用的临时构造和经核准的发展方案,要享受一年6新元和12%税率的优惠外,自1996年7月1日起所有财产目前都按单一税率12%缴税。

    财产税课税标的为不动产,包括土地与房屋,系按当年价值的某一比例课征。所谓当年价值是该财产在一年内预期可收受的租金而言,除了所有人自行使用的临时构造和经核准的发展方案,要享受一年6新元和12%税率的优惠外,自1996年7月1日起所有财产目前都按单一税率12%缴税。自用住宅则只缴纳4%的优惠税率。从1991年4月1日起,空置住宅进行建筑工程,可获得退税优待为期2年,惟工程完工后,住宅须为所有人自行使用。1995年3月起,对供开发的土地在开发期间内免纳财产税,免税期可长达5年。

    所有住宅均按当年价值缴纳10%的附加捐,但房屋所有人若为新加坡公民、居民或在新加坡登记并营业的公司则可免纳。如果住宅是6楼以上的公寓建筑时,其所有人不论何种身份均可免纳附加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959409 次     店铺编号31324240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专属客服:李春琳    

    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