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指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设施大类。家具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发展创新,到如今门类繁多,用料各异,品种齐全,用途不一。是建立工作生活空间的重要基础。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还具有材料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
家具多指衣橱、桌子、床、沙发等大件物品。
柳青《铜墙铁壁》第十八章:“一个背盒子枪和卡宾枪两件子家具的警卫员上来了。”家用的器具,指木器,也包括炊事用具等。是人类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坐卧、凭倚、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器具。通常由若干个零、部件按一定接合方式装配而成,已成为室内外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五种槐柳楸梓梧柞:“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可见,自古以来,中国家具一直以木材为主要用材,主要是木家具。
家具既是物质产品,又是艺术创作,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
外观形式
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家具的外观开花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
家具的外观形式作为功能的外在表现,还具有认识功能,因此,具有信息传达和符号义;还能发挥其审美功能,从而产生一定的情调氛围,形成一定的艺术效果,给人以美的享受。
功能
家具产品的功能分为四个方面,即技术功能、经济功能、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具中的更具有了保值和增值功能,比如欧式家具中的老柚木和中式家具中的老红木。
红木
红木家具,也是实木家具的一种,但红木家具在家具业内单独是一种风格的家具系列,不同于其他实木家具,因此在这里也特殊说明一下。红木家具始于明代。其外观形体简朴对称,天然材色和纹理宜人。红木主要采用中国家具制造的雕刻、榫卯、镶嵌、曲线等传统工艺,德国学者 G·Ecke在《中国花梨木家具图考》中总结加工红木家具的三条基本法则是:非必要不用木销钉;在能避免处尽可能不用胶粘;任何地方都不用镟制。即不用任何铁钉和胶粘剂。所以红木家具的造型和工艺中明显的民族性是对许多收藏者有吸引力的部分,很多人称红木家具为人文家具、艺术家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所谓红木家具主要是指用紫檀木,酸枝木、乌木,瘿木、花梨木、鸡翅木制成的家具,除此之外的木材制作家具都不能称为红木家具。紫檀木是红木中的。其木质坚硬,色泽紫黑、凝重、手感沉重。年轮成纹丝状,纹理纤细,有不规划蟹爪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