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

    联系:李土振

    手机:

    Q Q:2804588409

    邮箱:2804588409@qq.com

    微信:

    小程序

    深圳龙华新区报废汽车回收厂家,以信经营,

    2024-04-25 08:00:01 173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黄标车,符合条件的均列入补贴对象

    补贴条件

    ●必须是2015年4月17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上牌的车辆

    ●对于有明确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必须是提前1年以上

    ●对于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根据车辆类型和注册登记年限,享受补贴

    ●2014年公告车辆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车辆交售给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015年公告车辆需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将车辆交售给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办理补贴的时限界定

    ●2014年公告的黄标车,在2015年6月30日前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50%;2016年1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贴

    ●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执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前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50%;2017年1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车主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另外,黄标车淘汰时间以车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813018 次     店铺编号11135110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专属客服:李春琳    

    1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