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令第307号和《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依法回收,规范经营,从源头上控制了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五大总成”等上路和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为缓解我市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公司专门回收报废汽车。对一些尾气不合格、噪音大、车况差的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对五大总成(前后桥、变速箱、车大架、发动机、方向机)彻底进行拆解,并对空调制冷系统的报废车中氟利昂制冷剂进行回收分类储存,完全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标准。
由于报废汽车中超过80%质量以可以被回收利用(以金属为主),具有回收价值,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以市场化为主,也证明走市场化道路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可以对报废汽车回收走市场化的道路,这样不仅有利于回收过程的透明化,而且可以用经济杠杆促进报废汽车的回收处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