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方法
为查明一个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分析评价工程地质问题,必须采用一系列的勘察方法和测试手段,它们主要有下列各项:
1、工程地质测绘;
2、工程地质勘探,包括坑探、钻探和物探;
3、工程地质室内和野外(现场或原位)试验;
4、现场检测与监测。
勘察方法是相互配合的,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在实际勘察的基础上,再进行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内业整理的报告编写。
工程地质勘察分级与阶段划分
1、工程地质勘察分级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表所列条件将勘察划分为甲、乙、丙级三个等级。当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而其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的划分别如表、表和表。
2、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划分及勘察要求
一般包括水文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抽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方案等方面的工作。其任务在于|考试|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有关供水地下水源的详细资料。
水文地质勘查通常分为初步勘查和详细勘查两个阶段。初步勘查阶段,应在几个可能多水的地段,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行水源地方案比较。详细勘查阶段,应在你见水源范围详细查明水文地质文件,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提出合理开发方案。如果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勘查工作量不大,或只有一个水源地方案时,两阶段勘查工作可以合并进行。勘查工作的深度和成果,应能满足各个设计阶段的设计要求。
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勘查设备、仪器可以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