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江西省各大城市都设有办事处

    联系:徐经理

    手机:

    小程序

    德兴市专业强夯工程公司,技术力量过硬

    2024-05-18 01:28:01 16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公司对于地基的处理方式还有很多,在地基处理中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地基的处理方式,掌握了方式以后才能够确保改善地基的层次和密度以及质量,这样的方式使用在建筑行业,工业中都是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的,只要能够掌握处理方式的性,就能够达到地基改善的效果。

    强夯和强夯置换法是用起重设备将很重的夯锤(一般10~40t)起吊到一定高度(一般10~40m),然后使其自由下落,利用其产生的较大的冲击能对土进行强力夯实,以提高其强度、降低其压缩性的一种地基加固处理方法。强夯法使用的设备简单,施工速度快,加固效果好,节约三材,经济效益显著。

    公司坚持“信誉为先、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把握时代脉搏,紧跟信息浪潮,力促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化、化的方向发展。以速度快、质量好、价格合理、科学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将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发挥体制优势、地域优势,积极进取,通过优质的质量和服务争创,回报社会,实现企业的宗旨和对社会的承诺。

    强夯法与强夯置换法如何确定处理范围?

    由于基础的应力扩散作用和抗震设防要求,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具体范围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和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对于一般建筑物,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应小于3m。对可液化地基,每边应超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并不应小于5m。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为局部处理时,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1/4,并不应小于0.5m;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3/4,并不应小于1m;

    (2)当为整片处理时,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层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2m。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412783 次     店铺编号3511405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专属客服:李春琳    

    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