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用途
信用证用于国际贸易,主要用于国际买卖双方在进行贸易时的货款支付。信用证是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可以保证卖方收到付款,买方可以地收到货物。信用证还可以用于国际投资,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信用证来获得资金和财产的保护。
信用证的3个明显特点
自足文件: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存在,银行在审核单据时,注重的是信用证本身,而不受合同的制约。这种独立性确保了付款过程的独立性和性。
纯单据业务:信用证采用凭单付款的方式,即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该无条件付款,而不考虑货物的实际交付。这种特点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降低了风险。
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作为银行的担保文件,开证行对支付承担首要责任。这使得受益人可以更加有信心地执行交付,同时也降低了买方的风险。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也不以货物为准。如果一票出口货物,与实际订单不符合,但只要递交给银行的单据与信用证单据要求相符,受益人同样可以收到货款。
其他类型的信用证
除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信用证,如可转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等。如果对这些信用证类型不太了解,建议咨询自己的收款银行,以确保操作无误。
信用证项目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