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民间有一些私人贷款称压身份证就可以获得高额的贷款额度,对于这类机构还请大家慎重选择,因为大部分压身份证就可以放款的机构都存在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规现象, 所以大家不要轻易尝试。
个人借款市场比较混乱,存在多个个人团体,多数借款人表示:再找这些人办理的时候,都被预先收取了一定的到家费用,或者考察费用,在我看来,这就是属于不合理的一种。如果借款人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出借人是不能预先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借款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予以拒绝。
亲友借款:
对于急需资金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可以选择向亲友借款。这种方式无需支付高额利息,还可以灵活地商讨借款金额和还款方式。但是需要注意借款和还款的协议要明确,并及时按照约定还款,避免伤害亲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