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证明是对患者疾病进行系统性记录的一种文件,它包括了患者的出、入院证、出入院记录以及特殊检查报告(如B超、CT等)。这种证明是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病历不仅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而且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领域都具有重要作用。
医院收费票据解释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
(2)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门诊大额、退休补充、残军补助、单位补充[原公疗]等基金或资金支付的金额。
(3)门诊大额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大额基金支付的金额。
(4)退休补充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退休补充基金支付的金额。
(5)残军补助支付: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残军补助资金支付的金额。
(6)单位补充[原公疗]:患者本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单位补充[原公疗]基金支付的金额。
简单来说,病假条就是一个可以请假的证据,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来说,病假条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与政 府机关人员相比,企业职工更加看重病假条请假。一般来说,企业单位都会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工资会与考勤挂钩,如果没有全勤会扣除相关的钱,除非是有突发疾病发生。这不仅使得企业职工对于这方面会比较看重,也有利于企业的规范管理,能够有效规避一些风险,实现双赢。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