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43号

    联系:尹先生

    手机:

    电话:

    邮箱:297178257@qq.com

    微信:

    小程序

    高层厂房的特点

            2019-09-16 10:39:55        5547次浏览

    高层厂房以高度24m为起算高度,是根据下列情况提出的:

    (一)登高消防器材

    我国不少城市尚无登高消防车,只有少数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配备了为数不多的登高消防车,其中引进的曲臂登高消防车,工作高度为24m左右,我国定型生产的CQ28型曲臂登高消防车,其高度为23m,24m以下的厂房尚能利用此种登高消防车进行扑救,再高一些的厂房就不能满足需要了。

    (二)消防供水能力

    目前我国城市消防队大多是配备解放牌消防车,这种消防车在不利情况下直接吸水扑救火灾的高度约为24m左右。

    (三)消防队员的登高能力

    根据1980年6月在高层住宅楼进行一次消防队员登高能力测试表明,登高层之后要能够进行扑救战斗,其能力是有限的。登高八层、九层对多数队员来说还是可以的,其登高高度约为23m。

    (四)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起始高度一致起来,该规范规定以高度大于24m为高层,故本规范也以24m为划分高层与多层的界限。

    至于单层厂房有的高度虽然超过24m(如机械工厂的装配厂房、钢铁厂的炼钢厂房等),因厂房空间大,耐火等级又多为一、二级,产生火灾危险性较小,故仍按单层厂房对待。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厂房内的局部生产操作平台,如炼钢厂房的加料操作平台,仍可算为单层厂房。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7044165 次     店铺编号29170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讯     专属客服:李春琳    

    1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