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1日从省美丽城镇办了解到,《浙江省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评价办法》已于近日发布,成为全国首个小城镇集群建设评价办法。 “经过2年多的美丽城镇样板培育,小城镇在承接城市、带动乡村方面的枢纽作用日益凸显,镇与镇之间出现了初步的设施共享、产业协作与综合治理,美丽城镇也从单兵作战向集群发展方向迈进。”省美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省美镇办提出“集群化创建与生活圈优化行动”,2022年启动32个美丽城镇集群化案例培育工作,同时编制了《评价办法》。